|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span]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span]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21年11月6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2021年11月7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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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span]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span]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span]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span]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span]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span]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span]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项 <span]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span]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span]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span]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span]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span]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span]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span]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span]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 <span]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span]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应仔细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span]  (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span]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span]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span]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span]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span]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span]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span]  ③身份证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span]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08:00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span]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5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span]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span]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span]  (五)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span]  (一)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考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考生应该做到应接尽接。   (二)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span]  (三)“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四)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span]  (五)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六)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span]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八)疫情防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span]  七、考场设置   本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span]  八、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span]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十、咨询电话 <span]  (一)各市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填表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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