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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考客观题9月13日试卷一(生考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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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考客观题9月13日试卷一(生考回忆版),学考通小编整理的真题,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025年法考客观题9月13日试卷一(考生回忆版)
总结还是多做真题,其他模拟题都是假的。
执行公务的辅警也不算袭警罪。袭击警犬算袭警。辅警不算警察,辅警算警棍。

刑法:盗窃罪;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盗伐林木罪;不作为犯;刑事责任年龄;袭警罪;信用卡诈骗罪、“掐卡”行为;抢夺罪;抢劫罪;不报安全事故罪;共犯;数罪并罚;盗窃文物;贪污罪
刑诉:庭前会议、审判公开;电子数据;共同犯罪的上诉;取保候审义务;间接证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补充侦查;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羁押必要性审查;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调解制度;行政主体;公务员的处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赔偿;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中国法制史:春秋决狱;明朝的法制;清初的法制;清末的法制。
国际法:国际法院;联合国;引渡;国际环保法。
法理学:法律关系种类;规范语句;法的作用。
宪法:任期、任届、报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规范的分类。
法职: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执业律师的义务;律师执业推广;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回忆版真题-9月13日卷一
1.2025年6月,最高法院公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网络悬赏收集违法案例、网络直播侮辱他人等行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网民应该依法上网,培养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
B.网络空间对人格权的保护优先于言论自由
C.对可能被滥用的技术,法律应予以限制
D.互联网技术在法治轨道上才能健康、有序进行
答案为ACD。
以下是对本题各选项的分析:
A选项:从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如个人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利用网络账号“挂人”并号召粉丝网暴等行为都构成侵权。这就要求网民必须依法上网,培养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避免因不懂法而实施侵权行为,所以该选项正确。
B选项:网络空间中人格权保护和言论自由都很重要,不能简单地说人格权的保护优先于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中,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既要保护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犯,也不能过度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该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法律确实需要对可能被滥用的技术进行规范和引导,对于新兴技术,应该在鼓励创新和发展的同时,通过法律手段防止其被滥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选项正确。
D选项:从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只有将互联网技术纳入法治轨道,规范网络行为和技术应用,才能避免出现各种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互联网技术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该选项正确。
2.近年来,我国依法治理酒驾、醉驾行为,2024年涉酒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43.8%,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死亡人数与立案数双双下降,表明酒驾、醉驾得到有效治理
B.法治是规则之治,醉驾入刑标准一旦确定就不宜进行变动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解决执法司法尺度不一问题
D.对于酒驾、醉驾行为应从严,优先作用刑罚措施进行治理
答案为AC。
以下是对本题各选项的分析:
A选项:2024年涉酒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43.8%,这两个关键数据的下降,直观地反映出我国依法治理酒驾、醉驾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说明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频率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都在减少,表明酒驾、醉驾得到了有效治理,该选项正确。
B选项:法治是规则之治,但这并不意味着规则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法律规则包括醉驾入刑标准等也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一旦确定就不宜进行变动”说法错误,该选项错误。
C选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在执法和可法过程中,对所有主体一视同仁,不能有差别对待。在治理酒驾、醉驾问题上,过去可能存在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人员之间执法司法尺度不一的情况,这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所以解决执法司法尺度不一问题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该选项正确。


D选项:对于酒驾、醉驾行为,我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非一味从严,也不是优先采用刑罚措施进行治理。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如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该选项错误。
3.【不定项】李某与孙某离婚后,双方协议约定李某不能在5年内再婚,否则将对孙某支付赔偿,但李某在离婚的第三年再婚,遂孙某起诉要求李某赔偿,法院认为,该协议有悖公序良俗,侵害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应属无效,判处孙某败诉。对于本案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判决体现了道德主义对自由的限制
B.判决体现了家长主义对自由的限制
C.秩序是法的最高价值
D.法院对两种自由价值冲突的平衡
答案为AD。
以下是对本题各选项的分析:
A选项:道德主义认为法律可以基于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限制个人自由。本案中,李某与孙某约定“5年内不得再婚”,该协议限制了李某的婚姻自由,而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子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法院以“协议有悖公序良俗”为由认定其无效,是通过法律对违背道德的私人自由约定进行限制,体现了道德主义对自由的限制,该选项正确。
B选项:本案中,法院限制的是孙某通过协议干涉李某再婚的行为,保护的是李某的婚姻自由权,不存在需要法律保护李某免受自身行为伤害的情形,所以判决与家长主义无关,该选项错误。
C选项:自由是法的核心价值,秩序是实现自由、正义的基础保障,而非最高价值。法院判决的核心是保护李某的婚姻自由,即使私人协议形成了一定的约定秩序,但该秩序因违背自由与公序良俗被法律否定,说明自由优先于不当秩序,该选项错误。
D选项:本案中存在两种自由价值的冲突,一方面是孙某基于协议的自由,认为协议有效,自己有要求赔偿的自由:另一方面是李某法定的婚姻自由。法院认定限制再婚的协议无效,优先保护了李某的婚姻自由,否定了孙某不当的约定自由,是对两种自由价值冲突的合法平衡,该选项正确。
4.李某向某烟草公司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烟草公司受理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后以李某所经营商业区已持证户数量饱和为由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烟草公司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B.复议机构应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C.烟草公司受理应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标注日期的书面凭证
D.不予许可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答案为ACD。
各选项解析:
A选项:根据行政程序规范,涉及实地核查、调查取证等行政行为,为保证客观性与公正性,通常要求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故该选项正确。
B选项:复议机构听取意见不强制要求“当面”,具体形式灵活,主要包括两种:

C选项: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是两项独立的职权,虽然宪法解释是监督究法实施的重要手段和前提,但二者并丰完全等同,存在一定的区别,各自有其发挥作用的空间,所以宪法解释是宪法监督外的一项独立职权,C选项正确。
D选项:全国人大法律和监督委员会没有宪法解释权,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所以D选项错误。
7.李某为了报复前女友江某,将标注其姓名的大量裸照上传至某境外色情网站,并将1T容量的污秽视频保存至国内某网盘系统,检察院以传播污秽物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江某以侮导罪对李某提起自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两起案件
b,公安机关对李某上传至境外网站上的裸照,可通过网络线上提取方式进行取证
C,公安机关对李某保存至网盘的视频,可通过冻结线上数据进行取证
D,若李某及江某未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本案可公开审理

答案:ABCA并案审理: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李某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公诉)、对江某的侮辱(自诉),可合并审理。A正确B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存储介质位于境外的可不扣押直接提取,利用网络在线提取。B正确c电子数据取证规则36条,数据量大无法或不便提取可以对电子数据冻结,1tb符合数据量大不便提取冻结取证,C正确D淫媒类犯罪本质上是涉及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案件,按照审判惯例应当属于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刑诉188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是绝对不公开审理的,不用申请。
8.关于值班律师的帮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值班律师在侦查审判期间可提供咨询服务
B.赵某犯滥用职权罪,在会见阶段可安排监管民警陪同
C.丁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后面记不起来了)
D.李某范强奸罪,不是受托人,了解到到李某有其他犯罪行为,要上报相关工作单位
答案:A
A《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分别告知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值班律师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咨询。综上,可提供咨询。A正确
B不属于以上情况,错误
C题目不全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除丰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值班律师也应该保密不上报,D错误
9.赵和韩打架。韩经鉴定轻伤一级。经检察院起诉,法庭上赵的妻子作证说:赵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妻子说韩先动手,赵被迫还击,是正当防卫。以下正确选项:A鉴定意见属言词证据B赵妻证言属间接证据C赵须提交证据证明正当防卫

书面听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当面听取(如听证、调查询问),该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必须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如受理通知书),这是确认申请已被接收、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法定要求。烟草公司作为许可实施机关,需遵守该规定,故该选项正确。
D选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如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载明理由、依据及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如申请复议、诉讼的途径),口头决定不符合行政行为的形式合法性要求。烟草公司的不予许可决定需符合此规定,故该选项正确。、
5、关于“未公布之法律,无遵守之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一经实行,必有其效
b.任何法律制定,必须公开
c.任何类型义务,必须法定

d.法律一旦公布,必有实效
答案为B,各选项解析如下:
A选项(错误):“法律一经实行,必有其效”忽略了法律生效的前提与实效的差异。法律需“公布”且符合生效条件(如达到法定生效日期、无抵触上位法等)才具备约束力;同时,“实行”不等于“有效”,若法律缺乏执行保障或与社会现实脱节,可能存在“纸面上的法”而非“实效的法”,与“未公布无遵守义务”强调的“公布是约束力前提”逻辑不符。
B选项(正确):“未公布之法律,无遵守之义务”的核心是“法律公开是公民履行义务的前提”,反推即“法律制定后必须公开”——若法律不公布,公民无从知晓其内容,自然无遵守义务,这是现代法治“公开性原则”的体现,与该表述直接契合。
C选项(错误):“任何类型义务,必须法定”指向“义务法定原则”(义务需由法律设定,不能随意创设),但题干表述聚焦“法律公布与遵守义务的关系”,而非“义务的来源是否为法律”,二者话题无关,故错误。
D选项(错误):“法律一旦公布,必有实效”混淆了“形式效力”与“实质实效”。法律公布后仅具备“形式上的约束力”,但实效(如是否被普遍遵守、是否被有效执行)还需依赖执法、司法、公民守法意识等多重因素,公布不等于必然有实效,与题干逻辑无关。
6、宪法67条1,人常宪法解释,宪法监督。
A、宪法解释针对具体事例
B、最高法院对行政法规合宪性有建议,可书面向人常申请
C、宪法解释是宪法监督外的
D、全国人大法律和监督委员会对案例合宪性解释是正式宪法解释
正确答案为BC。以下是对各选项的重新解析:
A选项:宪法解释并不一定针对具体事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属于立法性解释、抽象解释,不一定是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它可以是为了明确宪法条文的含义、解决法律冲突等进行的抽象解释,所以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立法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法院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这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环节,所以最高法院对行政法规合宪性有建议时,可书面向人常申请,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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